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沈阳体育学院招生要求(安徽有几所大学可以体育高水平单招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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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同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及体育专业体检要求。考生可兼报
社会体育专业。
2、招生范围:面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
3、报名、考试:由当地省或自治区招办负责报名和体育考试,文化课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4、招收专项:在辽宁招收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操、武术、乒乓球、游泳、健美操项目,在其它省(市、自治区)只招收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专项。
5、录取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辽宁省考生在文化、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考生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除以7.5所得分数加体育总分即为综合成绩)。
6、辽宁省体育考试内容、日程安排及录取原则、办法,请查阅《200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社会体育专业〗
1、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体育专业体检要求。
2、招生范围:辽宁、吉林、江苏、福建、湖北省。
3、报名、考试:同
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可兼报体育教育专业。
4、录取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辽宁省考生在文化、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考生控制分数线后,适当提高外语成绩,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
市场营销专业(体育市场营销方向)、
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1、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同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及要求,并具有一定体育基础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招生范围: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省。
3、考试办法:报考市场营销专业(体育市场营销方向)、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4、录取办法:文化成绩达到本省省属本科院校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表演专业(
体育艺术表演方向)〗
1、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条件、招生对象及要求,并具有一定体育艺术表演能力的考生。
2、招生范围: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省。
3、报名办法:考生须在本省或自治区招生办和沈阳体育学院报名。3 月24 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明、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报名。
4、考试办法:考生须参加我院3 月25 日组织的专业考
试。对专业考试合格者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5、录取办法:我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和办法择优录取。
6、招收专项:体育舞蹈、健美操。
〖
运动训练及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全国招生,提前录取。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运动等级水平;
2、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考生年龄须在198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符合全国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有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高中应届毕业生须有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的学历证明)。
3、二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原件、近两年(2001年1月1日到2002年12月31日)运动成绩证明(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如复印件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赛处盖章认可)
4、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5、交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办领取)。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3年3月3日-3月21日
地点: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办公楼三楼)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体育考试时间:2003年5月10日-16日
体育考试科目:身体素质(100米、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和专项技术
文化考试时间:2003年5月17日-18日
文化考试科目:数学、语文、
英语、政治
考试地点:沈阳体育学院
五、举办考前辅导班
开班时间:2003年3月24日-5月10日。
报名时间:2003年3月3日-3月21日。
报名地点: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
六、面试时间
凡报考我院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5月10日-18日的面试。面试不合格及未参加面试者不予录取。
七、免试条件
凡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优秀运动员,经面试合格可免试入学(详见有关文件),入学后将享受优秀运动员奖学金。
八、冰上项目专项技术考试
冰上项目专项技术已于2003年1月份进行了考试,5月份不再安排。今后凡报考冰上专项的考生均安排在每年1月初进行,请有关考生提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九、专项设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体育舞蹈、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速度滑冰、短道速度滑冰、花样滑冰、冰上舞蹈、自由式滑雪、越野滑雪、跳台滑雪、跆拳道、套路、散打。
其中艺术体操(女)、体育舞蹈、健美操、花样滑冰、冰上舞蹈、套路等均为各专业的体育艺术表演方向项目。
十、体检要求
体检需在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需附肝功检查化验单。男、女身高标准分别为1.70米和1.60米以上。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体操专项、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套路专项的考生,可略低于身高标准,左、右眼任何一眼裸视力不低于4.6,无影响专业学习的伤病。
〖附属竞技体育学校中专〗
我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中等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主要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1、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考生须是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需在1987年12月31日前出生。
2、体检要求:男、女身高分别不低于1.65米和1.55米;左、右任何一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影响专业学习的伤病。
3、学习年限:三年。学习期间可享受奖学金,对运动成绩突出者可推荐升入本科继续学习。
4、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5日
5、报名地点:沈阳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教导处
6、招生计划:50名。
7、考试内容: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
体 育:100米、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
8、录取办法:按文化、体育成绩择优录取。
〖附属体育学校中专〗
我院附属体育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中等专业学校,成立于一九九0年。面向全国招生,主要培养各类初级体育人才。
1、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考生须是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年龄需在1987年12月31日前出生。
2、体检要求:男、女身高分别不低于1.65米和1.55米;左、右任何一裸眼视力不低于4.6;无影响专业学习的伤病。
3、学习年限:三年。学习期间可享受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亦可报考我院本科继续学习。
4、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请详见《沈阳体育学院附属体育学校中专招生简章》。

安徽有几所大学可以体育高水平单招的
【2016年安徽单招学校汇总(73所)】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等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与类型:本科,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研究确定招生政策,确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和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批次为准。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录取受限的专业,具体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专业受限一览表》。
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其他按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当地招办规定的比例调档。
第十七条 浙江省、山东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普通类录取办法:
1.浙江省、山东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录取。
2.其余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CC及以上等级。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办法: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招生省份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符合浙江省体育特招生条件且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划定的体育特招生文化分数线,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可在我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浙江省招生计划数15%以内优先投档,根据浙江省体育类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办法:
1.在浙江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我院音乐类、
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2.在新疆、吉林两省招生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在该省份对应招生批次,直接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3.在新疆、吉林两省校考招生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相应批次文化线)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专业校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如仍相同的,则按高考文化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在山东省联考招生的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照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承认其他省份省统考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安徽、江西、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山东、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舞蹈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两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环境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广西、贵州、河南五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动画专业在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四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第二十四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化学(含专升本)、
环境科学(含专升本)、
法学、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
工业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
护理学、
经济学(含专升本)、
电子商务(含专升本)、
会计学(含专升本)、市场营销(含专升本)、
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
www.huqc.edu.cn
,学院招生网网址:
。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三十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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